目前分類:愛情男女 (Love Discussion)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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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時候看到有人提出要廢止通奸罪,然後提出的理由之一是此法律通常被妻子拿來告小三,所以還是對女性不公平,女人不該為難女人,所以該廢法。

 

我想來想去一直覺得這道理那裡說不上來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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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覺得現代女性很難自處,過去的傳統價值觀被突然打破,一下子面對泉湧而來的自由,兩極的意見,真的不知道什麼才是好,什麼才是壞。

                最矛盾的議題肯定是性,社會從過去古老的觀念,女性手臂被男人看到就等於失了貞操,得嫁給那人,到現在的性解放,網上搜得到十七八歲女孩的性愛履歷表,討論自己喜歡什麼姿勢,和多少人上過床,五花八門,兩個極端的思想都並存,整個讓人很混亂。

               

                我的父母算很傳統,不過那年代的人誰不是呢?對於婚前性行為這種東西,他們當然是反對到底。

           到了我這一代,不管是台灣還是美國,大都覺得和喜歡的人有親蜜行為沒關係,不需要想太多,男女朋友,就算沒談到婚姻也無所謂,只要不是到百人斬千人斬濫交的地步,懂得避孕,大家都還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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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從來不覺得女人個性強和溫柔有什麼衝突的。

個性堅強不是叫女人開始以命令的口吻說話,在床上叫男人乖乖躺下,或蠻橫不講理要全家都聽自己的。

成了女暴君,誰都會被嚇跑的呀。

 

我個性強歸強,但在老公身邊撒嬌,親吻,耍賴樣樣不缺,他腰酸背痛我會幫他按摩,他身上乾燥我會幫他擦保濕乳液,他襪子亂丟我會幫他一隻一隻找,甚至還需要和狗狗大戰才搶得回襪子失散多年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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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看到新聞上有男人不滿分手,跑去和前女友同歸於盡,或者殺她全家,砍死她的弟弟或來救駕的老爸,讓我看得膽戰心驚。

基本上我前任對我的分手要求並沒有接受得很好,在分手過程中我也差一點報警,半夜四點打電話給兩位共同朋友來安撫他 (朋友,我對不起你們),以免自己也遭遇不幸。

 

Love is Ma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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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那邊家裡的長輩還是有很古老的觀念,覺得應該男高女低,男尊女卑,每次我約會都喜歡問對方祖宗十八代是做什麼的,甚至還偷聽我的電話,搞得我煩不勝煩,最後離家獨立再也不和他們多說一句。

當初我申請到國外名校,他們半毛都不願出,還口口聲聲說女孩子送出國讀書做什麼。

現在他們要強迫我去找金龜婿,想拿我去光宗耀祖,向左鄰右舍炫耀?

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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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點也不漂亮,年輕時因為身高驚人,所以常被誤認為模特兒 (其實模特兒不需要臉很漂亮,是衣架子就行),現在逼近三十大關,發現人真的會老,不能像過去那樣瘋狂吃而不胖,不好好保養保濕竟然會開始有細紋,這些都是二十出頭時不會想到的事,雖然打扮一下看起來還好,但真的就是有差。

就因為青春只剩下點尾巴,所以回顧過去,是會覺得當時年輕一點的時候,自己是有些殘酷的。

 

年輕單身的女性,自然而然會有一兩個可能對象,不需要很漂亮,只要長得還算正常,都會有那種所謂日久生情或者就是欣賞妳某種和外表無關的特質的男性圍繞在身邊,當然也會有那些精蟲上腦只要是雌性生物就通殺的無差別亂石打鳥兄。

既然有人追,就一定會有拒絕別人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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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社會之後,才發現其實父母師長給我們灌輸的快樂家庭景象,只是幻想。

婚姻簡直吹彈可破。

最叫我難以理解的是那些不甘寂寞的已婚男士,盯著大學剛畢業的美眉到底想做什麼。

何其不幸,我就是當年那剛畢業的小妹,碰過兩三個已婚男士的招惹,簡直無言到家,對男性的看法從此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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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對象,是天下最難的幾件事之一。

找願意和自己結婚的人難,找可以結婚又有愛情的人更難,又要家人認可,那更是難上加難。

總之就是一整個不容易,甚至是可遇不可求。

 

正常適婚年齡的人,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一般手上都會有幾個有可能性的對象,供自己挑選要不要嘗試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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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強勢,其實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

我家從小都是我媽主導,而我爸天生個性就比較沒有主見,優柔寡斷,什麼都要問我媽的意思,我媽煩都煩死了,他還是要問,所以要他主導,依他的個性來說應該是會很崩潰。

自然而然,在我家,我媽說了算,我爸也樂得輕鬆。

父母結婚到現在,就算我和我爸個性不合,嬰兒時就有算命師說我們相衝,我從會說話開始就和他鬧得不可開交,不懂事天天吵著要他們離婚,他們還是很恩愛。

他們個性互補,誰強誰弱從來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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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返美,等待工作證時短期無法工作,需要暫時依賴前任生活。

那真的是我此生犯過的最大錯誤。

 

他逼我送走我心愛的狗就算了,還要強迫我事事都聽他的,明明知道我對廚藝沒有天份,恐懼死魚死雞,還要怪我不會煮三餐。

我質疑他,這些是在一起前都說明白,你都說過可以接受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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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印尼和菲律賓這種窮國家待過,親眼見過什麼叫做全家睡街上的慘狀,所以聽到別人感情上的挫折,都沒辦法有太多同情。

有瓦遮頭,不缺三餐,已經夠好了,離婚還是被甩,真的只是小事。

世界上比那慘的情況多多了。

感情受傷而已,不需要在那裡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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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久了,會真的很不理解台灣對離婚人士的偏見。

我在台灣沒有待多久,但有時會在網路上見到單親媽媽覺得自己離婚的身份深受歧視,連帶連小孩也被同學排擠。

我不知道台灣是不是真的是那樣,但以我住在美國的經驗來說,除非是異性想和你有更認真的關係,不然大家沒有人會管你的婚姻狀態,就算走上紅毯,只要沒有小孩,過去的婚姻歷史也很少人在乎。

在學校朋友交往,從來沒有人問過我的父母婚姻關係,大家談最新的遊戲、時尚或當紅的電視影集都來不及了,誰管誰的父母怎麼樣,拿來說嘴,會被人家當很遜的媽寶,所以誰都不會談。

至於真的公告天下說自己離過婚,大家頂多喔一聲,反正人不是未婚結婚不然就是離婚,很正常,沒啥大不了,大家轉頭就做自己的事,根本不會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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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同是台灣人,每次想起小草的例子,總是對她感到很抱歉。

當時有人問我能不能幫她找工作,我才知道這麼一號人物。

她的故事是我後來聽人家說的。

 

來說項的人是她之前的同事,開口就告訴我她過去和公司的經理交往十年,從三十歲到四十歲,女人最精華的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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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沒有宗教信仰,但相信所有宗教都是勸人向善,所以也不排斥,但經過好幾次明明兩人都對對方非常有意思,但約會約得莫名其妙百般辛苦的經驗,不得不相信這世界上真的有無形的力量在支配呀。

 

奇怪的經驗第一次發生,是大學二年級。

那時約對方聊天,共約了三次,但每一次都見不到面。

第一次是我不小心睡著,遲了二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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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逛網頁,發現幾篇文章由某位三十歲左右美麗熟女執筆,分享自己相親未果的經驗,毒辣地批評與她相親的對象。

看了之後,不得不有「嘩,難怪她找不到男友嫁不出去」之感。

 

挨完恐怖的大學生涯,交了男友之後我才發現,原來有男友是這麼愉快的事,所以就算我主張獨立自主,也從來沒說不該交男友還是不結婚的。

這陣子看多了,發現我發現生活周遭,總是有那麼一兩位女孩毫無單身空窗期可言,永遠都有男性陪伴,然後有人搶著娶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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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些適婚年齡的台灣朋友聊天,發現每個都把結婚當成了不起的事,恐懼得要命,當年認識時他們還只是美國名校研究生,現在都是教授了,依他們的收入,婚是絕對結得起,但不知為什麼就是超級排斥。

後來看這兩天看到馬唯中結婚,新聞開始炒作,才覺得原來華人文化把結婚搞得太了不起了,難怪大家會怕。

 

我非常美式,覺得結婚真的只是兩個獨立成年人的事,找對象從來沒問過父母的意見,自己選擇自己負責,獨立之後自己養自己,就算要鬧離婚也能自己一手包辦,不需要聽三姑六婆親戚還是路人甲乙丙丁的意見。

這是我的生命,怎樣快樂我自己知道,又沒礙著他人,自己賺錢養自己,也不會因此不照顧父母,只是不認為他們生養我就有權控制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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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飯問題,是所有職業婦女最大的痛。

傳統而言,煮飯是女人的工作,所以就算現在女人和男人一樣要出去打拼賺錢養家,大家還是會把煮飯的責任加諸於女性。

因此女人就算工作加班加到死,半夜十二點才回家,然後付了水電瓦斯外加一半房貸,不煮飯,依然會遭冷眼,吵架還是分手時還會被當成罪狀數出來聽,這真的造成很多家庭關係緊張。

男人覺得女人失責。

女人則覺得很靠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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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在新聞上看到小三出來澄清說自己沒有錯,因為是真愛,所以才和別人老公在一起,那不是自己的選擇,全是身不由己,自己只是無奈無辜純潔的小白兔。

動物世界沒有道德觀,對與錯,看到好東西就衝上去搶,搶到就贏。

成者為王敗者為寇。

人對配偶的需求其實也是很原始的,這是需求,是私欲,為了自己好可以不顧他人,讓自己的後代在生存淘汰賽中能存活下去,這和啥真愛一點關係都沒有。

自私就是自私,不要拉一堆七七八八的理由來當借口,說那是真愛還是天意,什麼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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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時代還沒交男朋友,遇到台灣來的研究生,成了朋友後,有次聊天,她說我比較適合嫁外國人。

那時我聽得莫名其妙,雖然小學就出國留學,但我的朋友大多還是說中文的,對於嫁外國人,我沒有華人的崇洋心態,只覺得交背景差很多的朋友有時因文化差距,要猜測對方的想法非常困難,互動上會有很多問題。

現在發現她對了一半,同類相聚,我男友基本上背景會和我一樣,都是很小就出國,受美國文化影響的華人,但又不是完全的ABC,雖然沒特別避開,但真的沒半個和台灣有關係。

我要嫁的人湊巧不是台灣人,而我本身雖然會關注台灣新聞,但實際上也對台灣很陌生,在家講英文多於中文。

所以….這,不算是異國婚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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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漸長,看多了,經歷多了,越來越發覺婚姻真的只是童話。

能夠「結著婚」白頭到老也許不難,因為只要拒絕簽字給他拖著,或兩人都嫌法律手序麻煩,就肯定可以白頭到老,但要相愛到老,感情從一而終,不會漸漸因為熟稔而喪失熱情,生活互不干涉,只成為同住的熟人,就實在很難。

三十歲結婚,到四十歲,也許可以還有火花,但四十到五十呢?五十到六十呢?

過了熱戀期,蜜月期,青春小鳥一去不回頭,之後,能夠經得起考驗的婚姻,其實為數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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