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些適婚年齡的台灣朋友聊天,發現每個都把結婚當成了不起的事,恐懼得要命,當年認識時他們還只是美國名校研究生,現在都是教授了,依他們的收入,婚是絕對結得起,但不知為什麼就是超級排斥。

後來看這兩天看到馬唯中結婚,新聞開始炒作,才覺得原來華人文化把結婚搞得太了不起了,難怪大家會怕。

 

我非常美式,覺得結婚真的只是兩個獨立成年人的事,找對象從來沒問過父母的意見,自己選擇自己負責,獨立之後自己養自己,就算要鬧離婚也能自己一手包辦,不需要聽三姑六婆親戚還是路人甲乙丙丁的意見。

這是我的生命,怎樣快樂我自己知道,又沒礙著他人,自己賺錢養自己,也不會因此不照顧父母,只是不認為他們生養我就有權控制我的一生。

長輩的意見不一定適合我,更何況我是國外長大,有時連基本價值觀都不一樣,他們也完全不瞭解我在國外所面對的狀況,怎麼解釋他們也不懂,所以到最後就是好好好,然後陽奉陰違。

反正我整個生活方式就是很願意自做自受,自己犯錯活該倒楣自己扛。

這樣行事一久,連結婚也不會問家人意見。

 

在美國,父母對挑選伴侶的意見,其實不是很重要。

我的ABC朋友大多都是「告知」父母,然後結婚,除非對象真的太離譜,例如滿身紋身的毒販,父母是沒有置喙的權利的。

而且就算置喙了,大部份朋友的反應就是搬出去,耳根清靜。

所以一般ABC父母的態度,都是逼不得已的開明和包容,那怕子女對方是黑人,也得掛上笑容。(華人只是討厭被歧視而已,其實華人才是最種族歧視的,能接受和黑人通婚的家長真的很少。)

連父母都這樣了,更別說是那些二等親三等親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然後你還要跟我說要管社會大眾的觀感,我會回你一串問號,路人甲乙丙丁關我什麼事?

想必馬唯中也是如此想。

 

美國重視個人獨立,只要我沒犯法,有繳稅,也沒妨礙別人,那他人只要管好自己的事就好,超過十八歲,連父母都不會問太多孩子的私事,告知結婚,算是禮貌,沒有太多尋求認可的意思。

而華人喜歡把個人和整個家庭綁在一起,所以婚事變成很多人的事,說有多煩就有多煩,難怪那麼多人不想結婚。

 

其實結婚沒有那麼可怕,省去婚禮請客等雜事,還有無聊人的閒言閒語,就只是去政府樓辦事簽名而已。

當然這不是要你誰都抓去亂結婚,我只是看不懂那種愛情長跑十年都不敢結婚是什麼玩意兒。

既然能交往十年,那肯定對對方人格有一定瞭解,不然也不會吃飽撐著耗在一起浪費時間,人生沒有那麼多個十年,兩人也都是高學歷高收入,經濟基礎穩定,那為什麼要那麼怕結婚?

就算怕離婚要分家產,那大可簽妥婚前協議再進禮堂。

說實話,因為怕離婚所以不結婚,是有點本末倒置。

人是會變的,誰知道誰以後會不會外遇還是變了嘴臉,再小心大家離婚率也還是那麼高,那不如保持著自己離婚自立的條件,沒離婚當賺到,真的不幸離了婚也不怕。

怎樣都可以,立於不敗之地。

 

所以結婚真的沒什麼大不了。

那一紙婚書還是很重要,不然你真的不幸去世,財產可會全數充公,不會留給你所愛之人,而生病彌留之既,男女友也無權替你決定醫療方面任何事。

如果你有交往穩定想共度一生的對象,還是結婚吧,不需要理會他人,然後自己承受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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