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飯問題,是所有職業婦女最大的痛。

傳統而言,煮飯是女人的工作,所以就算現在女人和男人一樣要出去打拼賺錢養家,大家還是會把煮飯的責任加諸於女性。

因此女人就算工作加班加到死,半夜十二點才回家,然後付了水電瓦斯外加一半房貸,不煮飯,依然會遭冷眼,吵架還是分手時還會被當成罪狀數出來聽,這真的造成很多家庭關係緊張。

男人覺得女人失責。

女人則覺得很靠腰。

 

傳統觀念真的很難改,我本身也對廚藝沒有任何天份興趣,看到生肉還是死魚死雞會尖叫,碰都不敢碰 (但我敢吃煮過的,而且還很愛吃),所以歷任約會對象,我都是在得知對方希望女方負責煮飯後馬上疏遠,以免將來天天鬧家庭革命。

這點自知之明我還是有的。

不幸我的前任,在追求之初說他都不在乎,他來煮,但在一起後,他態度大改,開始嫌東嫌西,指責我五穀不分。 (要我這種在外國長大的褒湯,還要我分辨不同的中藥,一粒粒紅的白的黑的葉子碎,有些還不能加一起,說是會對身體不好,弄不對了還要罵,真的是強人所難。)

既然他貨不對版,追求時說的話通通不算數,最後當然只有分手一途。

 

之後交男友,我開始認真研究週遭女強人的例子。

她們都是有點年紀姿色很好能力也很強的凍齡美女。

前夫不是死了就是鬧翻了離婚,學了教訓,自立自強,與之後的男人共同生活都是出比較大筆錢的那一個,房子是她的,房貸地稅也都是她的責任,既然需要那麼多錢,那她非得有工作,而且加班加很兇,所以基本上無法煮飯。

聽說有次男人略抱怨某美女不肯下廚,那位凍齡美女直接拉開大門請他滾。

滾回老母家,不要吃她的用她的住她的,外加帶個拖油瓶要她付學費,還要機歪她不煮三餐。

靠,他煮給她吃還差不多。

這不是大男人還是大女人的問題,而是要求不合理,分工不平均的衝突。

最後反而是他不肯走,然後煮飯一事也不敢再提。

(這例子是女方真的很強,賺得比女方多的男生其實不多,雖然她男人也是經理級人物,但收入都拿去買跑車,何奈。)

 

我自己老媽是非常喜歡做飯,那是個人興趣,就算晚上九點才下班回家,她也會堅持自己煮,反而是我爸不希望她煮,因為他不想洗碗,他寧可出去買。

而我自己之後學乖,交往開頭就好好討論各自的責任。

我會做我能做的,洗衣打掃整理,賺得多些我也會多出錢,但如果不希望食物中毒,請不要要求我下廚。

 

其實整個煮飯問題牽涉到基本家庭分工,是非常大的議題。

在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社會架構崩壞之既,要怎麼分工才能被兩性所接受,才算公平,是很不容易解決的一件事。

有些女性還是很傳統地什麼都要男方出錢,然後還要對傳統煮飯洗衣的責任則能推就推,說是女性主權高漲,不能要求女性做。

反正,她們就是用不同的理由讓自己什麼事都不用做,什麼錢都不用出。

這其實是違反女權的本意。

要有權力,就該負起相等的責任,付出相等的代價。

 

目前在美國,比較沒有傳統文化的束縛。

家裡分工也算公平,他煮飯我清潔,我不抱怨他鹽加太多,或發懶時兩人索性不吃,他也不抱怨我碗盤放隔夜洗,或體力不夠拖不了地,賺多出多,兩人趴趴軟軟不計較,大致公平就好,細節怎樣無所謂,一片合諧。

這是大女人嗎?其實不是,這叫分工合作。

男人除非打算一毛錢都不要女方出家用,扛下所有開銷,否則最好還是乖乖做家事,而女方想不工作在家靠老公養,走傳統路線就得做好傳統的本份,不然所有責任要一方扛,過於失衡的天枰,頃倒時是會整個垮下來的。

所以說,我家的女人不煮飯,但是會買房子,出大錢養家。

家庭中的兩人自己能調適好就好。

這樣不管怎樣都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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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思,故我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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