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其實,我本來並不想去買這本書的,但由於新聞鬧得沸沸騰騰,我對老公喵了一句「我好奇想讀耶」,然後老公就跑去把電子書買了下來。

基於老公的愛心,我不努力讀好似說不過去,所以我讀來讀去,現在讀完了還來寫書評,不然簡直對不起他。

在寫書評之前,我有考慮,是否要把作品以外的新聞事件加入參考,還是說只探討作品本身。

後來我看了作者林奕含自殺前拍的作品討論影片,終於決定,還是把這些相關的言論,新聞,包括作者最後自殺的行為,都加入這篇感想。

因為作者如果不把對作品的解讀權力下放給讀者,而是自己長篇大論解說了一堆,甚至最後還用自殺那麼大的衝擊,來引導讀者閱讀的方向,那麼她的作品,就不只是小說文字本身,而是包括她所有的言論及行動了。

人們再也不能把此作品從她的人生中獨立出來。

尤其是在她父母說過,作品的內容都是真實發生在作者身上之後,她的人,和她的作品再也無法分開。

她夢想中充滿美感的文學作品,反而成為讀者眼中的警世文,呈堂供證。

 

因此,這篇感想,也就只好如此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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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講得是一位在富裕家庭出生的漂亮小女孩房思琪,成為補教名師鄰居的性獵物,從十三歲開始就與那位老師保持畸戀關係,直到高中畢業,最後終於發瘋,而那位老師則繼續狩獵女學生,先強暴,然後再給女學生戀愛的錯覺,保持這段關係,直到膩了,換人。

現實上,作者和她的老師是怎麼一回事,是從十三歲開始,還是從十六歲才開始,是有多少愛戀成份,還是百分百是強姦,除了當事人,誰也不會知道。

但單從小說本身來看,那位老師的舉動是百分之百的強暴,性虐待,反抗就會被打,把補習班的女學生當成是他的後宮,他狩獵漂亮處女的樂園。

所以房思琪的初戀,是她老師的樂園。

 

這樣非常醜陋惡心的現實,在世界各處發生,世上多少女性是強姦的倖存者,被人口走私,被騙到外地賣淫,多少女性被男性的甜言蜜語騙到奉獻所有卻被拋棄。

 

對女性的剝削,歷史上還少了麼?

 

無論年齡,無論社經背景,傷害及痛苦都是一樣的。

有些人發瘋,有些人自殺,但也有些人能夠忘卻傷痛而存活。

房思琪終究瘋了,而她的作者選擇上吊自殺。

她們都沒有撐過這個不幸。

 

許多男性利用權力經驗的不平等,操控年輕女性,得到性的滿足,但卻不是所有女性都會因此走向毀滅。

有些人能克服一切苦難,活下去。

更勝者,還能反過頭來,懲罰當初帶給她不幸遭遇的加害人,反抗父權體制,讓正義得以聲張,並在他的墳上吐口水---I spit on your grave(Zarchi, 1978) *

 這篇感想,就是要來探討房思琪她脆弱的根源。

是什麼造成她,無法走出當年的陰影,會「希望大家承認有些痛苦是毀滅的」,最終走上了自毀之路。

 

小說主角房思琪和作者林奕含,她們之間有太多共同點,因此她們毀滅的原因也是密不可分的。

她們同樣擁有富裕的出生背景,在溫室中受到保護地成長,缺乏街頭智慧,但卻又無比驕傲。

她們同樣對文學美感的執著,個性軟弱,急於想當乖女孩,像古典中文文學仕女那般潔白純淨,卻因此陷入自憐,無法自拔,成全了她心中文學悲劇的美感,最終自毀。

這些成長背景和人格特質,讓她們比普通人,更難面對及克服生活上遇到的苦難,有了「人間有一些痛苦是不能和解的」想法,最後終究走向了毀滅之路。

 

一:形而上的傲慢

 

世上飽受摧殘的女性多多去了,但並沒有人人都發瘋或自殺,房思琪會如此,這和她的成長背景有關。

她出生於良好富裕家庭,是個精緻的小女孩,但同時她是受到保護的長大,涉世未深的溫室花朵,躲藏在書後的旁觀者。

整篇小說中,充滿滿滿的書架。

依紋家「整整一面的書牆很有躲藏的意味」。

房思琪和劉怡婷,躲在書架後,透過作家的眼睛,大腦過濾後的世界,讀著他人的痛苦和人生,同時覺得自己的層次可以追得上書裡頭的深刻,「光是她們的書架,就在宣告著想被當大人看待。」

書後是安全的。

 

她們是資優生,滿級分寶貝,她所讀的書的深刻,給了她們自己也懂得人生的深刻的錯覺。

所以就算她們從同學手中「收到的生日禮物,大部分是書,也不好跟她們講她早不看這些了」。

她根本不屑,她看的書,層次比那高多了。

 

在入世之前,她就決定從書中來瞭解世界,選擇成為一個世俗之外的旁觀者。

對這個世界,她其實並不認識,「活著」的真悌都還沒瞭解,如小說中那被卡斷的張藝謀電影評賞,卻又直接開始想探討形而上的美學。

就算是博士生才會讀的文學,層次再高,也要讀者能有相同對應的經驗及歷練,才能真正地融會貫通。

沒有那樣的經驗及歷練,就直接進入文學美學的探索,而且誤以為自己因為認得那些字句,也就擁有相同對應的經驗及歷練。

 

那不是自尊心,自尊心已經不夠形容那樣的心態,那也不是驕傲,而是傲慢了。

 

高人一等的傲慢。

不管家教再怎樣好,父母再怎樣天天耳提面命,妳比別人漂亮,比別人更聰明,所以千萬不能驕傲,但在「比」這心態出現時,就已經驕傲了…

                她多次提到,「我一直知道我們與眾不同」,或「討厭他以為我跟其他國中女生沒有兩樣」。

                所以她是覺得自己到底有多特別?她的痛苦有多特別?

她這位自知貌美的女子,和那爛泥地裡的女孩,黑屁股上被打一巴掌的雛妓----誰比誰更痛苦?可悲?

人家可是天天被男人蹂躪的。

 

她不明白俗為何物,多少血淚才能成就「大團圓的抒情傳統」,就先看不起了站在世界的背面,經過痛苦而成長的人。

在她眼中,他們媚俗而無知。

她是資優生,她的層次是探討文學,普魯斯特,杜斯妥也夫斯基,德米特里,伊萬,阿列克謝,諾貝爾全集,形而上的美學。

世俗為形,外為上----形而上,因此她在世俗眾人之上。

根本不知活著其所以然,卻位為人上人。

她連自己的痛苦,是那麼的普遍,都不甘願承認。

她就是要與眾不同

為了維持她的驕傲,對流俗的不肯低頭,她甚至覺得「正面思考是多麼媚俗!」

那是多麼的傲慢啊。

 

她的老師,把她的驕傲抹在牆上。

 

崩解她驕傲的根源,讓她自卑。

那好骯髒,她不能接受自己,她不能放棄她的驕傲,卻又在同齡男性前感到羞恥。

驕傲與自卑,同時衝擊,自視越高,摔得越重。

反差太大,她崩潰了。

 

沒讀過諾貝爾全集的雛妓在爛泥中活下來了,房思琪在她的豪宅中發瘋了,作者則一輩子沒有工作過一天,卻擁有要價上萬的miu miu名牌包 **,還是自殺了。

含著金湯匙的出生,高人一等的驕傲,對世俗的不屑,成就了她,也毀滅了她。

 

在明白世俗之中「活著」到底是什麼之前,她將「活著」拋棄了。

最終走向了世俗之外的毀滅之路。

 

二:對文學美麗的誤解

 

在讀這本小說時,感覺好像是在考試,讀者得不停地面對國文考試的選擇題。

美不勝收不能用來形容人,溫柔鄉的典故不是來自趙飛燕,「因為他」和「為了他」不是同一個意思。

作者在訪談中要求讀者注意小說文中的錯置,要讀者發現老師說的那些甜言蜜語同時包含美麗和謊言。

老師他的下體在做醜惡的事時,嘴巴在褻瀆她心中神聖的文學。

 

她覺得文學辜負了她。

因此再也不願意活在虛情假意,巧言令色,沒有美學的世界。

 

其實文學並沒有辜負她,而是她對文學的本質理解錯誤。

文學不只是字面上的美感,而是生活的承載體,人性的濃縮。

人性中有善有惡,文學忠誠地反映,善惡相依,才是真實。

而真實中善惡的衝突下,才產生美感。

 

只有善,那不是美,因為那不是真實的世界。

 

老師的字句是多麼美麗,但在真正聽懂的時候,感受到的,卻是字裡行間所溢出來的,滿滿的自私。

那就是人性。

 

文學之所以雋永,是因為文學在人們面對世界中的醜陋體驗幻滅時,引導人們對幻滅的形狀加以深刻思考,在惘然中妥協,接受這世上有無法消滅的醜惡,最終接受自己是這世界的一部份,身上也有同樣的醜惡,但也同樣依存了真與善,入世並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既而達成悠然自得。

幻滅,妥協,入世,悠然,歸墟,圓寂。

房思琪,是一個從來沒有長大的小女孩,她最終沒有走出她的幻滅而瘋狂。

作者自殺了,將時間永遠留在無限循環的幻滅那一刻。

永遠無法圓滿,圓寂。

 

                她追求美,希望生活中只有美,卻在發現了生活中的醜惡後,對世界感到惡心,眼中揉不入一粒沙,最後連美都看不到了。

缺乏生活為基底,沒有廣大沙石為之築基,比世界本身還大的爛瘡,又怎樣能從中理解出掏沙篩網後餘存下來美學鑠金?

文學美感本就是生活苦難沉澱後的去蕪存菁。

原來她連美是什麼都不認識。

 

                她甚至辜負了文字。

文字不只是用來表達美感而已,還能用來在現實生活中威嚇,虛張聲勢,懾敵。

                與其說「不會」、「不要」,不如說「我和男朋友做過之後下面一直很癢,癢了一個星期了,現在還長了很多尖尖的肉疔,我懷疑自己得了菜花,正好,老師幫我看看!」

順便把他的手拉進自己的內褲。

誰敢碰?!

 

保護自己,有很多方式。

 

是她辜負了文字的千萬種運用。

把自己局限成冰清玉潔的犢羊,嬌羞的不要不要的,我見猶憐。

但出了溫室,見光即死。

 

她冰雪聰明,卻缺乏街頭智慧,把她的原罪歸咎於外表的美麗。

她辜負了語言所付予她的權力,終究沒有駕馭文字,反而被文字給蠱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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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擁有一千種面貌。

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一千種自殺的理由。

 

上天發給她一副好牌,她卻輸得ㄧ敗塗地。

反而最後那位老師成了贏家。

 

到最後,世俗中的飲食男女,麻木快樂地活下來了。

而追求脫俗文學美感雋永的她,上吊自殺了。

 

她輸了這場戰爭,是因為她有人格上的缺點,不是因為這世界上有無法克服的痛苦。

女性在幾千年華人父權歷史下,都是這樣生存下來的。

對女性的剝削應該被消滅,誘姦犯不可被饒恕。

因此,女性更應該堅強。

拋棄房思琪式的懦弱,反思父權社會下對「好女孩」的要求。

把古文中林黛玉那嬌喘微微的楚楚可憐,轉換為在情急之下,能抓下體假裝搔癢,拉老師的手進內褲道「我和男友做過後,好像長菜花,老師幫我看」,那樣不要臉的機智,及自保勇氣。

父母不可能保護女兒一輩子,房思琪的故事,證明了讓孩子太過不食人間煙火,反而對成長有害,因為她們不懂得面對生命中巨大的醜惡及不幸。

性格被培養成懦弱溫馴,沒有為了保護自己,就算丟掉顏面,當個壞女孩,再所不計的強悍。

               

                這個世界本來就有太多太多的醜惡,生活本就是有限歡樂,無限辛酸。

既然天道不仁,弱肉強食,那就選擇當強者,活下去。

 

也許,這才是溫室花朵房思琪做不到,但讀者該體認的,她小說的另一種解讀方式吧。

 

本人自創無章法引用格式:

* Vian, Boris. "I Spit on Your Graves."  1946. & Film adaptation by Meir Zarchi in 1978.

** 網上她穿紅衣在草地上的照片,她的miu miu包有入鏡。她的穿戴一直都非同小可,果然出生豪門,讀者請看她的照片去體會一下。

 

後記

 

讀完這本小說,其實我很害怕,作者用美麗語言包裝的悲觀,會影響別人也跑去死。

什麼叫不能和解的痛苦?!

這樣說來IS抓去的性奴為什麼不全去飲彈?被誘拐賣淫的女生為什麼不全去跳樓?

她們的痛苦難道不夠深刻,不夠毀滅?

自己無法克服,就說那是痛苦的錯,什麼跟什麼!

 

然後連她的出版社都跑出來說,出版這本書是要大家認識痛苦的形狀,痛苦的不可克服性。

喵的,不可和解所以要怎麼辦?

我們集體自殺去,這樣可好?

 

這兩天看新聞,作者的父母連和施暴者纏鬥的勇氣都沒有,九年前沒報警,就連現在人都死了,面對法院的傳票,也還是龜縮了。

什麼樣的父母養出什麼樣的小孩,全家都同樣的怯懦。

被欺負了,就要承認世上有痛苦,跑去上吊。

為什麼不能像頭雄獅一樣,劃出領域,拼命保衛。

敢來犯者,咬死再說!

就算鬥輸了,也還是有熱血無愧此生的浪漫。

說不定贏了呢?

 

呵,我記得沒錯的話,書中自譬為獅的,是那位老師呢。

所以人家才能毅力不倒,法律拿他沒奈何呀!

 

我們應該要鼓勵那種本質上的強悍,而不是自殺悲劇的美感。

這樣才能避免出現下一個房思琪。

大家一整個劃錯重點。

 

她是中文高材生,而我的中文,只讀到小學畢業。 (小學畢業就出國用英文上課了…)

但中文從來沒有辜負過我,我也從來沒有辜負過中文。

或者應該說,我從來沒有辜負過以任何語言為載體的「文學」所要表達的人性。

因為我在每一天的生活之中,努力地體驗著。

 

台灣教育,主張學生背書,不鼓勵獨立思考判斷。

想想如果學生把「痛苦不可克服」背下來當成真理,那實在太可怕了。

我寫這篇感想,是想把那句話改為「某些痛苦,對於某些人來說,不可克服」,然後期望大家不要成為那樣的弱者。

 

和我一樣成為惡整老師的壞小孩吧!

 

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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