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生了家裡那一隻之後,我對小孩的看法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
從過去嫌人類小孩不是毛絨絨的,比不上小狗小貓可愛,還又吵又煩,不能關籠子了事,到現在每天抱著她親,差別堪比撞了腦袋,換了腦子。
當初願意生,並不是因為我多喜歡小孩,而是因為有個婆婆拍胸保證,如果我不想養能交給她帶,加上我又很好奇這個人生體驗,美國環境也允許,就生來看看了。

對小孩感覺開始改變,是從懷孕感覺到體內有個小小人開始。
初期胎兒穩定後,有天晚上睡覺壓到耳朵動脈,居然聽到兩組心跳,一快一慢,快的應該是小寶寶的,我才驚覺自己體內住了一個小人人。
後來四五個月開始能感覺到胎動,那才叫神奇,我家那隻喜歡用腳丫隔肚皮摸妳的手,有時和她玩,按她的腳她會踢回來,還會好奇地隔著肚皮來感覺我手指的形狀,腳丫滑過去的時候腳趾一小粒一小粒,都能感覺到,而我睡著時,手臂只要碰到肚子,她的小腳腳就會過來摸我,互動感滿分。
這好奇腳腳在她出生後也一樣,一定要摸著什麼才有安全感,所以我哄她睡覺的方式就是摸她的腳丫,或著讓她的腳來碰我的手臂,她才會安穩睡著,到兩三歲了也還是這樣。

這個從肚子裡開始的緣份,讓我開始明白為何歐美人士那麼反對墮胎。

在華人世界,大家好像對墮胎很無感,常常聽說誰誰誰感情破裂,或還沒結婚沒準備好,就去墮胎,非常理所當然的樣子。

我以前也是那樣,沒生出來前都不覺得那是生命。

但有了和肚子裡的小腳互動經驗後,我再也不能支持那樣的看法,因為也許我比較敏感,從懷孕初期開始,就很明顯能感覺到我體內有一個獨立的生命。

單是想像把那隔著肚皮摸我的小腳ㄚ剁掉就很驚悚!

這和謀殺完全沒有差別!

我不能理解誰做得到!

我現在情願支持政府花錢完善領養制度,也不願支持墮胎。

 

很多人選擇養貓狗,不養小孩。

我也養狗,孩子出生後,我覺得當寵物主人和當父母的感受有很類似的地方。

養狗非常麻煩也很花錢,但很多人就是願意養,因為狗狗很單純可愛,生完後,嬰兒給我的感覺是一樣的。

單以外貌而言,和皺巴巴的新生兒比,毛絨絨的狗狗當然還是比較可愛,但每次看著長得像自己的嬰兒,看著和自己一模一樣的小手,眼睛,眉毛,讓人驚嘆大自然基因神奇的同時,父母和嬰兒會建立一種奧妙的連結,好像她是你的一部分。

人不可能不喜歡自己,尤其是和自己看起來一樣的東西,所以對自己幼兒的喜歡,和對貓狗寵物的喜歡,是更深一層次的。

尤其小嬰兒只有剛出生時不怎麼好看,之後會越來越可愛,大約六個月左右是最可愛的時期,和貓狗有得拚。

我家那隻就真的可愛到帶出門一堆人會驚嘆,像娃娃一樣。

那時我才發現,疑,養寵物的快樂,其實養小孩也會有,而且感覺還更神奇,因為你會慢慢在日常生活中看到小孩和自己一樣的地方,從外貌到小動作,會讓人看到時進入驚嘆溫馨感動不可思議的融合模式,呆立當場,嘴帶微笑地讚嘆大自然的奇蹟。

這是養狗絕對沒有辦法體驗的神奇感覺。

所以為什麼父母會不由自主愛上孩子,就是這樣點點累積起來的。

 

小孩大了,智力開始超過寵物,會與人溝通了,那個時候更好玩。

因為他們的腦迴路和大人不一樣,有些舉動會讓人笑死。

我就有朋友的小孩把碗盤放進馬桶裡,按下沖水,說盤子洗乾淨了!

我家那隻兩三歲現在會黏著我跑,拔我種的藍莓黑莓,就算沒熟一樣放嘴巴。

我才不管,反正吃酸了下次就會學乖。

果然吃了幾個青的,現在懂得挑熟的摘。

人類有著和其他生物完全不同的學習能力和智慧,看著孩子,好像就會有著人類未來會有無限可能的希望。

所以為什麼在電視訪談中,很多罕病兒的父母,不管多辛苦,都說一輩子都不會後悔,就是因為孩子給父母的意義是不一樣的。

孩子是大人生活中的一盞明燈,不管遇到什麼都能為了孩子咬牙撐過去,因為他們就是自己的未來。


美國這裡很少有不生小孩的夫妻,就算不結婚,只是男女朋友也會生,大家都想體會當父母的喜悅。

很可惜台灣等等東亞國家都有太多太多的現實問題,讓人們只願意養貓狗寵物,而不願意有小孩,錯失了太多生物本該能體會到的天倫之樂。

養貓狗雖然沒那麼大的責任,但貓狗能帶給人的快樂,還是和養小孩是不一樣的。

如果環境允許,我衷心推薦孩子還是可以生生看,雖然多了一個人來瓜分資源,但孩子帶給大人的快樂能彌補一切。

啥阿貓阿狗都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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