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你要在以下三個女生中選一個做伴侶:1,相貌一般,溫柔賢惠,處女;2,相貌佳,性格獨立,交往過幾個男朋友,有過兩年同居史,脾氣有點不好; 3,相貌出眾,性感神秘,有房有車有存款,當過小姐已從良。

你會選那一個?

 

在朋友的網頁上看到這個問題,居然讓我想了好一陣子。

朋友有車有房還有不錯的職業,卻空窗很久了,不見得有很多對象給他挑,然後,他突然貼上了這樣的一個問題。

原來,有些人在挑選妻子時,第一是看對方外表,第二是看對方的附加價值 (賢妻良母顧家,收入高否),最後,還會在意對方的男女關係史。

雖然說時代已經有進步,在古代,第二和第三項是絕對不會被列入考慮,女方非得身家清白不可,但無論如何,就算現在大家不是那麼在乎處女,女人的過去要是多了些色彩,在華人社會還是很扣分的。

 

男女交往,雙方多少都會在乎對方過去的歷史。

單說我自己,就會希望對方的交往經驗值不要和我相差太多,例如我只有一位前任,他卻有十多位前任,等級差太多,我在相處上會有所顧慮。

畢竟人分手分多了會麻木,甩起人來更得心應手,要是我比較沒經驗,會受到比較大的傷害。

 

但就算交往史豐富對男女來說都不是好事,華人社會對女性的要求還是比男性高出很多。

社會風氣雖然已經開放,但華人觀念中,對女性這種不平等要求依舊還是根深柢固。

看我那朋友就知道,他把對方有幾任前男友,是否同居過,都算列缺點。

 

同居在美國是很平常的事,但女性這樣做還是會被華裔批評。

在台灣,大家都住父母家,出來同居反而要多付房租水電伙食,不划算。

但在美國,尤其像我這種窮困留學生,有了打算結婚的對象,那會同居,真的為了省錢!

而辦公室的同事,許多都不相信婚姻,同居小孩好幾個,根本和已婚沒差別,但他們就是不結婚。

前陣子有位同事小孩都四五歲了,才跑去政府註冊一下。

這樣紐約老外的作風,在華人社會依舊是少數。

 

我婚前同居大約一年。

講出來,那位挑剔女伴的華裔朋友的反應是:「不會吧,你們不是真的住一起吧,只是偶爾去過夜那樣不算啦。」

呃,都確定要結婚了,他一週七天都「偶爾」睡在我家不肯走,這到底是差在哪裡?

沒馬上去註冊是因為剛好事多忙碌沒假好嗎?空下來後不是馬上就去結了,阿你還想怎樣。

那樣語氣好似同居會讓女生多貶值似的。

實在讓人無言。

 

朋友最後也沒說他會選誰,但看他網頁上滿滿的正妹照,我想,就算他因父母喜好而選1,相貌一般,溫柔賢惠,處女。

他還是會有所殘念的吧。

說不定會再在外頭養個性感美豔的酒家女情婦。

魚與熊掌兼得,這才是大部份男士的選項。

哇哈哈哈。

 

天地不仁,這樣說來,那些占多數的「相貌佳,性格獨立,交往過幾個男朋友,脾氣有點不好的女生」,就反而成為剩女了。

 

敗犬們不用擔心,事實上,在紐約這個慾望城市,我那位朋友現在仍然孤家寡人,而我這樣有離婚資歷的壞脾氣女生,反而馬上就嫁掉了。

果然只要社會風氣夠開放,這些都不是問題。

希望華人文化能對女性更寬容,讓女人的過去成為真正的過去。

這樣,才能讓更多女人都能找到她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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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d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